#hs3. 幸运数

幸运数

题目描述

小明发明了一种 "幸运数"。一个正整数,其偶数位不变(个位为第 11 位,十位为第 22 位,以此类推),奇数位做如下变换:将数字乘以 77,如果不大于 99 则作为变换结果,否则把结果的各位数相加,如果结果不大于 99 则作为变换结果,否则(结果仍大于 99)继续把各位数相加,直到结果不大于 99,作为变换结果。变换结束后,把变换结果的各位数相加,如果得到的和是 88 的倍数,则称一开始的正整数为幸运数。

例如,1634716347:第 11 位为 77,乘以 77 结果为 4949,大于 99,各位数相加为 1313,仍大于 99,继续各位数相加,最后结果为 44;第 33 位为 33,变换结果为 33;第 55 位为 11,变换结果为 77。最后变化结果为 7634476344,对于结果 7634476344 其各位数之和为 2424,是 88 的倍数。因此 1634716347 是幸运数。

输入格式

输入第一行为正整数 NN,表示有 NN 个待判断的正整数。约定 1N201 \le N \le 20

从第 22 行开始的 NN 行,每行一个正整数,为待判断的正整数。约定这些正整数小于 101210^{12}

输出格式

输出 NN 行,对应 NN 个正整数是否为幸运数,如是则输出 'T',否则输出 'F'。

提示:不需要等到所有输入结束在依次输出,可以输入一个数就判断一个数并输出,再输入下一个数。

2
16347
76344
T
F